浮動核電站對維護中國海洋權益具有重要的戰略意義
11月4日下午,中廣核新聞發言人黃曉飛在新聞發布會上宣布,中廣核與東方電氣股份有限公司在當天上午舉行的中廣核科技大會期間,簽署了《“中廣核ACPR50S實驗堆平臺項目”壓力容器采購協議》,這意味著廣受關注的中廣核海上小型堆ACPR50S建設正式啟動,我國海上核電站建設進入新時代。浮動核電站是利用浮動平臺建造的可移動的核電站,與標準核電站相比,水上核電站抗震能力更強以及放射性物質流失可能性更小。浮動核電站可根據不同地區以及環境的差異提供不同等級的電力支持,核電站所用的反應堆性能可靠,曾在核潛艇以及破冰船上使用過,這種反應堆每12年才需更換一次核燃料,符合國際原子能機構不擴散條約的要求。此外浮動核電站每晝夜能淡化海水達24萬噸,是一個高效的“淡水源”。世界首座浮動核電站由俄羅斯建造,名為“羅蒙諾索夫號”(AkademikLomonosov),主要用于給俄羅斯北部偏遠地區供電。浮動核電站建在一艘長140米、寬30米的駁船上,裝載2座35兆瓦(MW)的KLT-40S反應堆,能為20萬人口的城市提供足夠的電力,其運行壽期為38年,包括3個為期12年的運行周期,每個周期中間平均停產8個月。浮動核電站具有良好的經濟性,同時污染小。其模塊化設計和建造可以在現場減少安裝、制造等工作,縮短建設周期和降低建設費用,而且批量化生產以后會進一步壓縮成本。一旦浮動核電站與其他清潔分布式能源結合,可以有效緩解海洋能源供給矛盾,為島上軍事設施的運作、海洋資源開采、海島居民生活、生產活動提供充足電力和熱力能源及淡水供應,為周邊海域開發活動奠定堅實的能源基礎。另外,由于浮動核電站具備一定的機動能力,也可以像一些急需電力的地區(如遭受地震、海嘯、臺風等自然災害)進行緊急供電,充當“電力救護車”。近年來,中國對自身海洋權益越來越重視,與此同時,中國的海洋權益也正遭到其他國家的侵犯。美國多次以“航行自由”為名派軍艦到南海挑釁,侵犯我們國家海洋主權。為了更好的維護我國的海洋權益,擁有浮動式小型核反應堆這樣的隨身“核電寶”,無疑更有利于守護中國的海疆。因此可以看出海上小型浮動核電站的建設,對于維護中國海洋權益具有重大的戰略意義。眾所周知,要有效維護一個國家在相關海域的利益,那么對該海域內島礁的把控就顯得尤為重要。只要把其中一些打造成“不沉的航空母艦”,就能很大程度上保證該國對島礁周邊海洋資源的開發和海上航線的控制,如我國就先后在永興島、永暑礁、美濟礁進行了相關建設。但問題是,很多島礁本身貧瘠且遠離大陸,不僅其建設的材料需要從大陸運來,而且建設完成以后為了維持島上設施的正常運作和島上人員的生活,也必須源源不斷的從大陸“供血”。這樣一方面成本高昂,一方面也存在被阻斷的風險(如惡劣天氣、國際形勢緊張等),不利于相關島礁的建設和運作。從軍事意義而言,一個島礁對于其周圍海/空域控制能力的大小取決于島上部署的軍事設施(如雷達、殲擊機、防空導彈、反艦導彈等)的數量和性能。而這些裝備的正常運作則依賴源源不絕的能源供給,也就是說島上的能源供應能力對該島的軍事戰略價值具有重大的影響?,F在海島的用電主要是柴油發電機,每度電的成本折算下來超過3元人民幣,要“喂飽”**裝備這樣的“電老虎”,花費可想而知。從民用角度來說,偏遠的島礁如果要適合平民長期居住,必須有能力維持島上人員的基本生活。而如果要再進一步增加收入的話,就需要充分開發海島及其周邊的旅游資源,如觀光、潛水以及隨之而來的餐飲、住宿等。這一系列的活動也同樣離不開能源供應,也就是能源決定了一個島的宜居性和發展水平。如上文所述柴油發電的代價過高,而且所用燃料必須從大陸運來,風力、太陽能等產能方式又不穩定,這些都會大大的制約海島對于內陸投資和游客的吸引力。而海上小型浮動核反應堆的應用就能有效解決上述難題。